近日,成都市金牛区一诊所因擅自发布“50元输三天液”的医疗广告引发社会关注。以下是该事件的具体情况:事件经过:今年3月15日前后,金牛区任克咳诊所为做周年优惠活动,在抚琴综合市场抚琴南三巷门口放置展板,内容为“50元输三天液”等优惠项目及输液用药,放置时间为每天下午4点至6点之间约1个多小时,三天后被举报,卫生健康部门随即作出处理,网传照片是当时被拍下,近期才传上网络。6月18日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线索后,赓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6月19日到诊所现场查看,未发现放置展板。违法认定: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该诊所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开展调查。该事件背后也反映出一些问题:过度医疗风险:这种低价促销可能会诱导一些患者进行不必要的输液,而输液具有一定风险,如过敏、感染、药物不良反应等,且违背了世界卫生组织“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用药原则。医疗质量担忧:诊所为控制成本可能会压缩药品质量、简化诊疗流程或必要的服务,如做皮试和输液过程观察等,从而影响医疗质量,危害患者健康。医保基金安全:在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提升、医保报销范围扩大的背景下,可能滋生虚构病情、延长输液疗程等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使医保政策成为不良机构牟利工具。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监管部门将联合卫健局加强对诊疗机构的监管,增加普法宣传频次,增强医疗机构守法自觉。同时,也需要提升全民健康素养,让民众理性看待医疗服务,对这类商业促销噱头产生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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