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行为,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印发了《上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该方案从信息公开、服务提升、行业监管等方面提出14项主要任务,具体内容如下:健全“6+N”信息公开机制:物业服务企业应在住宅小区管理处等显著位置公开物业服务相关信息,保障业主知情权。需公开小区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各类合同、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入明细、办事制度、服务履职报告、联系方式等6类信息,同时设置便民服务信息公开区域,为其他单位公示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提供便利。实施“四个提升”推进服务升级 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水平:组织开展职业道德宣贯,健全项目经理回访沟通制度。发挥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作用,搭建线上培训平台,指导企业加强内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提升物业企业履约水平:项目经理每季度组织物业服务人员开展物业服务合同专题学习。企业每季度开展履约率自评,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开展履约服务质量评价,促进企业依约提供服务。 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协助完善小区出入管理约定,做好环境卫生保洁、设施设备养护等服务工作,履行垃圾投放管理责任,配合落实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举措,提升小区居住品质。 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鼓励建设智慧物业服务管理平台,优化外来人员和车辆出入管理。依托相关平台和小程序,搭建物业服务信息公开专栏,通过“上海智慧物业”APP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四个机制”促进长效监管 健全“有事先找我”诉求处置机制:向住宅小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公开街镇房管专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各级房管部门开展物业投诉“削峰斩尾”工作,推动问题长效解决。 健全“上下左右联动”监督机制:加强街镇每月排查、区房屋管理部门每月抽查和市房屋管理局专项检查,聚焦物业服务违法违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集中专项检查,健全联合惩戒机制。 建立住宅物业服务点评机制:市房屋管理局每两个月组织开展点评,区房屋管理部门每月组织召开点评会,邀请居委会、业委会成员列席,督促企业整改问题,引导业主大会、业委会选聘优质企业。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协助处置物业矛盾。 健全老旧小区托底保障机制:区房屋管理部门选定综合能力强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预选库,通过多种方式对老旧小区及无人管理小区实现兜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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