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是由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8部门联合启动的一项重要环保行动。具体情况如下:行动背景:近年来,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备受关注,2024年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建筑垃圾违规处置案件超百起,跨区域非法转移固废现象频发。为解决此类问题,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高发态势,经国务院同意,相关部门决定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以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以及非法拆解处置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为重点。排查区域:聚焦路网交织、城乡结合、拆迁地块、行政交界等区域和山边、水边、岸边等“三边地带”,以及河流湖泊、荒滩荒地、坑塘宕口、矿坑溶洞、自然保护地、林地等无人区域和生态敏感区域。技术手段:组织人员开展巡查排查,并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先进技术手段,及时发现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和非法拆解处置废弃设备及消费品等污染环境问题。整治目标: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到2025年底,完成问题排查和整改措施制定,以及能立行立改和环境污染隐患突出的问题整改;到2026年底,总体完成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到2027年底,完成整改“回头看”。严惩措施:严查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依法及时查处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的产废单位、运输单位或个人,有效斩断“黑色”利益链条。严打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犯罪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加快查处,提高法律震慑力。公众参与:生态环境部已在门户网站开设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线索征集专栏,公开举报电话(12369)及邮箱,各地也按要求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线索征集渠道,鼓励公众通过“随手拍”等方式提供证据,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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